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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3-29 1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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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下午中国足协开出新赛季首张罚单,因为3月24日中甲联赛第二轮重庆力帆队和天津松江比赛下半场的集体冲突事件,足协分别给予了重庆力帆队球员王选宏和天津松江队领队迟景天、队医刘少卿相应的停赛、罚款处罚。
在24日力帆与松江比赛补时阶段,松江队球员吴波对力帆队员犯规,结果对此不满的力帆队员王选宏踢倒地的吴波。这立即引发松江上下的愤怒。松江领队迟景天立即冲进场内指责王选宏,紧接着该队队医刘少卿踢打王选宏。这一幕瞬间引发了两队的冲突。双方多名成员涌入场内。好在,双方大部分成员保持了克制、冷静,他们与裁判、监督一齐避免事态的恶化,群殴终于没有发生。
而在今天下午,中国足协通过其官方网站分别做出了对王选宏和松江队队医、领队的处罚。
对两队的处罚决定如下:
关于对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运动员王选宏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2年3月24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二轮第13场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与天津松江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重庆市涪陵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及录像,当比赛进行到91分钟时,天津松江俱乐部队员被犯规倒地,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11号运动员王选宏故意将球踢到对方倒地运动员身上,造成不良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五十四条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11号运动员王选宏参加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的比赛四场;
二、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委员会
二○一二年三月二十七日
关于对天津松江足球俱乐部官员迟景天、刘少卿违规违纪的处罚决定
各赛区委员会、各足球俱乐部:
2012年3月24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第二轮第13场重庆力帆足球俱乐部队与天津松江足球俱乐部队的比赛在重庆市涪陵体育场进行。
根据比赛监督、裁判员的报告及录像,当比赛进行到91分钟时,因对对方队员动作不满,天津松江足球俱乐部领队迟景天带头围攻并指责对方队员,导致场上混乱,队医刘少卿故意踢对方队员,造成不良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四条及《2012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规程》之规定,做出如下处罚:
一、停止天津松江足球俱乐部领队迟景天进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的替补席四场;罚款人民币20000元;
二、停止天津松江足球俱乐部队医刘少卿进入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的替补席五场;罚款人民币25000元;
上述罚款应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及处罚办法》第十七条规定执行。
望各俱乐部切实加强对运动员、官员的管理教育,净化赛场风气,自觉维护赛场秩序,杜绝发生各类违规违纪行为,确保本年度联赛顺利有序进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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