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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2-6-12 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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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超、中甲俱乐部、各有关协会:
根据中超、中甲联赛规程,及《关于2012年度职业联赛二次转会相关事宜的通知》。各中超、中甲俱乐部可在2012年6月18日至2012年7月12日的联赛二次转会注册期内进行参加2012中超、中甲联赛的二次转会和补报名工作。
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 不准超额转入、补报运动员(具体参见规程中有关国内、国外运动员的名额限制)
二、 只有年满18周岁的运动员才可以报名参赛(赛季中补报,以转会截止日期为时限)
三、 补报名的运动员的号码须符合规程规定,不得使用本赛季已被其他运动员占用过的号码。
2012年6月9日,经中国足球协会职业联赛理事会执委会讨论通过:在联赛二次转会期内完成转会、补报手续的运动员即可报名参加比赛。(另,关于扩大引援政策的问题待形成决议后另行通知)
请各会员协会协助有关俱乐部办理相关手续,并在此过程中履行好监管职责。请各比赛监督认真核验有关补报运动员的参赛资格证及报名号码。
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一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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